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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华之星检测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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供应哪些商家需要注册EPR? |
生产者(Producer) 的定义是指须符合 EPR 要求的商品引入适用国家/地区的*方,无论是通过在国内制造还是进口的方式,而且生产者并不一定是制造商。
①对于包装品类,如果商家出于商业目的*先将通常会被*终用户视为废弃物的装有商品的包装商品引入相关的当地市场,则会被视为生产者。因此,若销售的商品包含任何类型的包装(包括配送给*终用户的二级包装),商家都会被视为生产者。
② 对于其他适用品类,商家在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会被视为生产者:
● 如果您在相应的国家/地区制造需要符合生产者责任延伸要求的商品制造的商品,将需要向阿里巴巴国际站提供生产者延伸责任(EPR)注册号,供平台核对;或
● 如果您将需要符合生产者责任延伸要求的商品进口到相应的国家/地区,将需要向阿里巴巴国际站提供生产者延伸责任(EPR)注册号,供平台核对;或
● 如果您在相应的国家/地区销售需要符合生产者责任延伸要求的商品,且并未在该国家地区成立公司(注:中国商家大多属于此类生产者情况,如果您不是该商品的生产商,您需要从您的上游供应商/生产商获取适用的 EPR 注册号,并提供相关商品的 EPR 注册号作为符合要求的证明)。
③ 法国:如果您不确定自己是否是法国 EPR 要求定义的生产者,请参考《法国环境法》第 L. 541-10、R. 543-54、R543-125 和 R543-174 条中的定义(更多信息请点击此处)。
④ 德国:如果您不确定自己是否是德国 EPR 要求定义的生产者,请参考以下链接中的定义:包装(《德国包装法》[Verpackungsgesetz – VerpackG]);EEE(《德国电气和电子设备法》[Elektro- und Elektronikgerätegesetz – ElektroG];Stiftung EAR 常见问题解答);及电池(《德国电池法》[Batteriegesetz – BatterieG]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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